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19-06-06 17:33:19作者:admin浏览次数:649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内容
5.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及表示方法
6.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流程
7.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
8. 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的建档及保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的内容、信用评价等级与表示方法、评价流程、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要求以及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的建档及保密。
  本标准适用于对建筑装饰用门窗、地板、陶瓷、卫浴、五金、石材、涂料、灯具、家具、橱柜、壁纸、饰品、吊顶等各类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评价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116 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
  GB/T 22117----2008 信用 基本术语
  GB/T 23793—2009 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GB/T 26819-2011 企业信用主体标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22117----2008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
  生产销售建筑装饰用门窗、地板、陶瓷、卫浴、五金、石材、涂料、灯具、家具、橱柜、壁纸、饰品、吊顶等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评价主体
     本标准的评价主体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协会下属的专业委员会以及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3.3 评价对象
     受评主体,即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
 

4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内容
 

4.1 评价内容
     对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
     ——宏观环境分析;
     ——行业政策行业环境分析;
     ——企业经营及竞争能力;
     ——企业管理;
     ——企业财务状况;
     ——其他。
4.2 指标项
     指标项名称、权重及说明见附录A。

 
5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及表示方法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及表达方法应遵照GB/T22116的规定。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应达到BBB以上,包括AAA、AA、A和BBB四级。
  AAA: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经营的稳定性极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极强的安全保障,尽管环境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但这些变化对供应商的影响不会从根本上损害其相当稳定的发展趋势,违约风险极低。
  AA: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经营的稳定性很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很好的安全保障,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其稳定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但违约风险很低。
  A: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经营的稳定性较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较好的安全保障,对于抵御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的能力较弱,但违约风险较低。
  BBB: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可以提供充足的安全保证,但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存在或有违约风险。
  BB: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可以提供部分的安全保障,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存在一定违约风险。
  B: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不能提供充足的安全保障,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较大。
  CCC: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不能提供保障,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很大,有一定违约损失,经营能力受到影响。
  CC: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不能保障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很大,违约损失较大,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C:在正常条件下,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基本不具备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很大,违约损失很大,基本丧失经营能力。
 

6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流程
 

6.1 总则
  评价主体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保信用评价过程公平、公正。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流程一般包括受理申请、信息核实、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示、跟踪复评等程序。
6.2 受理申请
  专业委员会在接收到评价对象申请后,应初步审核申请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对不完整项要求受评企业补充完整后接受申请信用评价要求。
6.3 信息核实
  专业委员会应对评价对象提供的各类信息进行甄别和核实,对信息真实性进行分析。
  专业委员会的信息核实方式包括:
  ——函电确认;
  ——数据分析;
  ——数据库查询;
  ——实地考察;
  ——其他。
6.4材料交接
  专业委员会将核实后的相关材料移交至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信构公司进一步确认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发现材料存在问题反馈回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委员会根据信构公司提交的企业材料问题汇总报告进一步确认核实。
6.5 信用等级评定
6.5.1 初评
  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行业分工和专业背景成立信用评价小组,信用评价小组不少于两人。
  信用评价小组根据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内容,对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基本条件、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对企业的影响、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竞争力、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撰写信用评价报告,并提出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建议。
6.5.2 等级确定
  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在内部设立信用评价委员会,由5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信用评价委员会对信用评价小组提交的信用评价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评审意见,确定评价对象信用等级。
  如果信用评价委员会无法确定信用级别,则暂停信用评价委员会工作,将信息反馈给信用评价小组,由信用评价小组重新整理、核实相关数据,直到信用评价委员会能确定信用等级。
  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将经信用评价委员会确认等级的信用评价报告提交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信用评价报告及信用级别进行最终审核,中装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企业信用级别。
6.6 结果公示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在中装新网上公示,并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咨询评议和监督。评价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送商务部信用处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上公布。
6.7 跟踪复评
  在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之后,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在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内进行定期跟踪,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信用评价结果有限期为三年,三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跟踪复评;若跟踪复评时发现某些因素致使评价对象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需及时调整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等级并提交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信用评价报告及信用级别进行最终审核,中装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企业信用级别。
 

7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
 

7.1 基本要求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应当采用易懂、简练、平实的语言,不能有误导性语句,评价结论的标识和符号应有明确解释。
  对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应当尽可能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出定性描述。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应加盖评价主体公章。
7.2 报告内容
7.2.1 报告的结构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信用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封面、声明、概述、正文、评价结论及附件等。
7.2.2 封面
  报告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告编号;
  ——报告名称;
  ——评价对象名称;
  ——评价主体名称;
  ——出具报告时间;
  ——其他。
7.2.3 声明
  报告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表明报告内容公正、合规的说明性文字;
  ——对跟踪评价的说明;
  ——自愿接受监管的声明;
  ——其他。
7.2.4 概述
  报告概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对象名称;
  ——信用等级;
  ——评价小组成员;
  ——评价主体的名称;
  ——企业概述;
  ——企业优势;
  ——关注点;
  ——出具报告时间;
  ——其他。
7.2.5 正文
  报告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基本信息;
  ——宏观环境分析;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所属行业环境分析;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基本经营及竞争能力;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企业管理;
  ——建筑装饰材料供应商财务状况;
  ——其他。
7.2.6 评价结论
  报告评价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信用等级;
  ——对该等级含义的明确解释。
7.2.7 附件
  报告附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信用级别分类及释义;
  ——近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企业与所属行业主要财务指标对比;
        ——其他需要附加的资料。
 

8 信用评价数据、信息的建档及保密
 

 评价主体建立档案及其管理制度。对用于信用评价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分类、建档保存。
 评价主体应严格保守其所获取的保密信息,应对相关保密信息单独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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