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协会《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08:58:46作者:admin浏览次数:720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装协[2021]2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省装协统一组织,希望会员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上报,现将2021年度信用评价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业信用评价申报要求

1、省装协每年两次集中受理企业资料,时间为上半年5月21日截止、下半年9月22日截止。

2、本年度实行网上申报及纸质资料相结合。申报企业登录中装协诚信建设服务平台(www.xcbda.cn)在线注册并上传申报表,纸质申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初评资料评审表报送到省装协。

二、年度复评工作要求

1、需年度复评的企业根据《行业信用评价跟踪复评》的要求向省装协提交复评资料。

2、年度复评工作为上半年5月21日截止、下半年9月22日截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3、相关资料表格请按照中装协文件要求执行。

三、其他

 系 人:张伟力 王锦虎 张璘瑞

联系电话:0371--63878881 66229939

 址:郑州市文化路任寨北街联盛大厦A座5楼

 编:450003

附件:中装协《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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